本报综合消息 4月12日,四川省教育厅向各市(州)下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意见称,去年我省在德阳、资阳两市中小学先行全面开展书法教育,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现提出意见,德阳、资阳两市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所有年级开展书法教育;我省其余19个市(州)从今年秋季起,每年均从小学、初中、高中的起始年级开始按照要求开设书法教育课。
【课程安排】
一至二年级:由各地从语文、美术等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三至六年级:每周语文课程中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七至九年级:由各地从语文、美术等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高一至高三:在语文、美术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所需课时由学校从语文、美术等课程中统筹安排,并给予相应学分。
【考核评价】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选配中小学专(兼)职书法教师。此外,学校要对学生的书法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记入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学校要将书法教育教学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据悉,该意见将于印发30日后执行,文件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