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各种消费投诉相应增多,通川区工商局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大局出发,为辖区消费者撑起一片维权的天空。
该局以工商所为平台,全面建设“一会三站”,在城区每条主街道、每个乡镇都设立了维权工作站,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大调解”体系当中。截至目前,已在各乡镇办委、社区、校园、商场、企业建立消费者权益分会7个,维权联络站(点)34个。去年以来,成功调解消费纠纷360余次,成功率达到92%。
该局通过开展消费知识宣传、维权咨询、消费警示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的理念也由过去“怕麻烦不愿调解”到“我的权益我做主”转变。家住西外的樊先生今年买了一件价值350元的音像器材,不到2个月便无法使用,樊先生经过3次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到消委会进行了投诉。后经消委会调解,樊先生当天便得到了赔偿。
针对消费者一旦买到假劣食品或遭遇质量纠纷,索赔程序较为复杂的情况,该局研究并试行了“消费纠纷预赔付”机制,实现了事前预防、企业自律、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有机整合,解决赔付无力,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
同时,该局以政府网、红盾网和部分职能部门网站为依托,开辟了“12315”维权网,设置了举报信箱、消费论坛、投诉建议、消费警示等8个栏目。通过开展网络维权,实现了12315工作台、消委会和消保股的职能整合,将维权工作纳入责任区监管内容,变过去在机构调解为“上门”调解,提高了调解力度和维权效率。
(毛军 本报记者 胡玉石 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