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引起轰动的2011年“3·11”命案告破,涉嫌持刀故意杀害堂弟的16岁犯罪嫌疑人王洪涛(化名)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悉,3月11日下午,达县某学校初三年级16岁学生王洪涛因手机被摔坏无法上网,遂向11岁的堂弟王洪飞提出借20元钱用于维修手机。被拒绝后,王洪涛竟萌生杀念,手持菜刀对着王洪飞的后颈部、左肩膀等处猛砍数刀后致其当场死亡。随后,王洪涛将作案的菜刀扔进本村的小河沟之后,到一座山坡上睡了一下午,再于次日返回学校上课。达县公安局历尽周折在案发后第五天终于侦破此案。
归案后,王洪涛向警方坦白的犯罪动机发人深思:“父母常年在外省打工,没人关心我,平时我就靠上网耍。我当时就急于想上网,想上网看小说。”王洪涛平时并不调皮、话不多,一直是老师和同学们眼里的“乖孩子”。
(邓良奎)
图为3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洪涛(中)被民警送进看守所。(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