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表彰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的决定,渠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此前的2月1日,该院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据悉,这是该院建院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2007年以来,渠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显著。该院连续四年整体工作考评居达州市检察系统首位,两度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院党组两度被县委授予“四好领导班子”称号。
(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