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决定,2011年春节前,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需要补助资金104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将有8600多万群众受惠。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补贴在春节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抓紧建立低保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
确保春节前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元旦前,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春节前试点地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春节临近,要确保试点地区新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10年纳入第二批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且未发放新农保养老金的地区,要确保春节前把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手中;首批和第二批试点县已经开始发放的,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