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18”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7·18”洪涝灾害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10〕67号)的有关要求,市审计局及时部署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了对各级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群团组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筹集、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审计,其审计范围涉及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款物和社会捐赠款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7月18日-9月30日的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各级财政安排救灾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9月30日,省财政厅安排救灾资金6354万元,分别是通川区140万元、达县220万元、宣汉1307万元、渠县2175万元、万源2442万元、市级单位70万元:市财政局安排救灾资金1035.05万元,分别是达县100万元、宣汉150万元、万源500万元、渠县250万元、市商务局用于采购救灾物资35.05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224.5万元,分别是渠县75.5万元、大竹37万元、宣汉112万元。
上述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资金共计7613.55万元均已到位,截至9月30日已使用5661.26万元,其中用于民政救济987.71万元、商务局采购物资支出35.05万元、卫生支出92万元、基础设施抢修1031万元、公安教育广电救灾支出235万元、下拨乡镇和单位应急救灾2745.44万元、灾后复生产支出412.56万元、防汛抢险89万元、其他支出33.5万元。全市结存救灾资金1952.29万元。
社会捐赠救灾款(含捐物折价)审计情况
截至9月30日,全市共接收捐赠款1712.22万元,分别是各级红十字会受捐112.24万元、慈善会受捐1370.66万元、政府和部门受捐229.32万元,已支出捐赠款294.89万元,用于民政救济248.02万元、卫生支出0.54万元、下拨乡镇7.13万元、灾后恢复生产支出39.2万元;全市共接收捐物折价82.44万元,已全部发放给受灾群众。全市结存捐赠款1417.33万元。
社会捐赠物资(未折价部份)审计情况
截至9月30日,全市共接收捐赠方便食品8417件、粮油59.07吨、方便面701500份、火腿肠400000根、面包饼干180680袋、饮用水6616箱、754060瓶、棉被18100床、衣裤3579件、毛毯4000床、鞋1500双、面盆250个、药品362件、水泥1850吨、帐篷600顶。
上述受捐物资大部分已发放给受灾群众,全市结存方便食品14件、粮油11.2吨、方便面45624份、饮用水120箱、棉被11315床、衣裤2749件、毛毯2590床、鞋860双、面盆250个、药品66件、帐篷133顶。
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我市“7·18”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积极筹集调拨救灾款物,注意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总的看,我市救灾资金、物资拨付、使用和发放情况较好,在维护灾后社会稳定、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审计中没有发现各级各部门单位在“7·18”洪涝灾害救灾款物接收、筹集、使用、管理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为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全市审计机关将继续对“7·18”洪涝灾害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后续拨付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并适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达州市审计局
二○一○年十月八日
(第三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