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8日,中共达州市纪委、达州市监察局发出通知,就近期我市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提出纪律要求。
一、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通知说,防汛救灾是全市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对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达州建设大局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听从安排,服从调度,始终站在防汛救灾第一线。对防汛救灾工作抓得不力的,对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要严肃处理。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任务落实。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保障生产自救及时有效开展。要积极主动救助受灾群众,尽力为灾民提供生活帮助,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灾后重建、生产自救;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做好疫情防治,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建设。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造成灾情统计严重失实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和帮助受灾群众困难,造成重大失误的,要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纪执法,确保社会稳定。各相关执纪执法单位要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供应。要重点加强对饮用水、食品、药品、农用资料等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对抗洪救灾资金物质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灾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