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生活4版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达州传媒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0年5月19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签劳动合同 违法
随意解雇员工 赔偿

  本报讯 文某是大竹县观音镇某超市的导购员,5月15日是个令她高兴的日子,因为这天她获得了雇主对她的经济赔偿。文某与雇主的劳务纠纷在观音镇引起了广泛关注,观音司法所、观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趁热打铁”,以案说法,使该镇用工单位和广大群众深受教育。

  去年12月7日,观音司法所、观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本镇某超市员工文某反映,称其从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2月6日在某超市当导购员,2009年12月6日她与同事发生纠纷,雇主因此解雇了她。文某觉得自己很委屈,请求给予法律上的帮助。观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了文某的请求,决定给予其法律帮助。经调查了解,该超市存在雇佣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员工并拒绝给付经济补偿金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反复给超市业主宣讲《劳动合同法》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超市业主仍拒绝纠正其违法行为。在援助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今年3月10日,文某向大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后,很快进行了公开审理,认定超市业主在用工中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据此,在援助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文某与超市业主达成了协议,如愿以偿地获得了经济赔偿。

  (王晓林 王天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6-201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日报热线:0818-2380088  晚报热线:0818-2382258  本站热线:0818-2379260
新闻QQ:562836866 业务QQ:423260475 新闻投稿邮箱:dzrbs88888@sohu.com 图片投稿邮箱:dzcmw@163.com
蜀ICP备06015679号 公安备案号:5130000101 川新备07-140011 -当前在线[]
   第01版:生活1版
   第02版:生活2版
   第03版:生活3版
   第04版:生活4版
让孩子们平平安安上学
小区保安拾金不昧风格高
这几种食物不要连皮一起吃
不签劳动合同 违法
随意解雇员工 赔偿
达州市大学生农业科技创业园入园报名公告
高考期间考生十大注意事项
范伟赶不上我幸福
猪肉价格偏低
不要放弃养猪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