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年4月起,达县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实行上网阳光采购药物,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网上最高限价,其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网上零售价。
据了解,实行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后,达县各基层及其他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将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西药顺加不超过15%(抗肿瘤药品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零售价的规定。同时,凡实行上网采购的医疗机构,其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上网药品所规定的临时零售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被卫生部门认为可以在短期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要手段,因此基本药物制度被列为医改近期内的5项重点工作之一。实行药品上网采购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过度阶段,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的利润将急剧下滑,医疗机构将面临新的考验,“以药养医”的现状将成为历史。
(刘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