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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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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酒后驾车 渠县创“独门绝招”

  本报讯 自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渠县仅查处3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手里的一份简报让记者疑惑顿生、半信半疑。日前,记者专程前往渠县调查,采访中发现,此事千真万确!这与渠县警方整治酒后驾车自创的几个“独门绝招”有着紧密的关系。

  绝招一:

  曝光违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处罚的那么重,我喝了酒情愿打的回家。”渠县三汇镇驾驶员刘华坦言,为了几杯酒被处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2000元罚款,太不值得。

  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渠县警方还在渠县电视台、渠县新闻网等媒体上开设了酒后驾驶爆光台,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曝光。对公务员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和同级纪检部门;对从事客车、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列入黑名单。

  绝招二:

  设立有奖举报,构建全民监督

  “看到司机酒后开车,打‘110’举报有奖金。”这是渠县居民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原来,渠县警方依托“110”、“122”警务平台,设立酒后驾驶举报热线,形成了全民监督的工作格局。发现有司机酒后驾车,群众可直接拨打热线进行时时举报。对举报查实的,交警部门还会适当给予现金奖励,这更是激发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绝招三:

  依托中介行业,推行代驾服务

  如果司机因为种种原因,实在无法不喝酒,也不用担心。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渠县警方以人为本,在服务业、保安业等行业中挑选有驾驶资格和经验的人员,聘请为酒后驾驶义务监督员,并建立个人档案。义务监督员们在切实履行好、做好酒后驾车劝阻工作的同时,若司机确因酒后要开车办事的,义务监督员可根据驾驶员需要代替履行驾驶服务。

  绝招四:

  开展错时巡查,建立常态整治

  渠县警方变集中治理行动为平时常态管理,让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成为驾驶员平时不敢碰的“高压线”、严厉查处不敢违的“红线”。交警大队将严查重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民警每日工作的一项内容,实行定点设卡与日常流动查处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逻频率和检查力度。

  自8月份以来,渠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车200余辆,出动警力800余人次,设置检查点10处,投入酒精测试设备20余台次,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957起,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6%。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记者在渠县采访时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渠城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观念已基本形成。

  “针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顶格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这是渠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廖瑞山,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森平日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这更是对渠县警方整治酒后驾车工作成绩的最好诠释。 (李森 母川东 本报记者 谭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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