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转作风、树形象、破难题、促发展”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达县规划和建设局提出了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一、凡是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一律主动辞职或责令辞职。二、凡是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居民行为规范的,一律按照违反一次诫勉谈话,两次调离城区到乡镇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并对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在全局通报,同时上报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三、凡是推诿扯皮,政令不畅,不服从局领导安排指挥的,视其情节,一律停职免职或待岗两个月,并通报全系统,上报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四、凡是被市县明查暗访问责,一律从重从快处理。五、凡是在处理信访安全问题时,不迅速赶赴现场、宣传解释、平息事态,被市县批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 王锡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