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7日,达县亭子工商所查处了一涂改食品生产日期欺骗消费者的不法商家。
4月27日,消费者王先生到达县亭子工商所投诉称:他于4月26日上午在亭子镇一个体商店买了1公斤桃酥,吃后感觉肚子不舒服,经仔细查看发现包装袋上有两个标签。 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一个体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店经销的部分糕点果然有两个标签,写着不同的生产日期。经调查得知,由于该商店地处偏僻,导致糕点销售较慢,而糕点的保质期又很短,扔了损失大,所以当糕点的保质期快到时经营者又重新在包装袋外面贴一张新标签。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糕点是两个月前生产的,但商店货架上的糕点都写着近几天的日期。经查,该商店的其他食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商店进行整改,没收销毁超期食品20余袋,并立案调查处理。
(刘伟 本报记者 朱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