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作弊 侵吞医院收入88万元
达县审计局在对该县某医院的财务收支审计中,通过审前调查把该医院收入的完整性作为审计的重点。审计人员从财务科会计邓某采用手工统计收费清单、所统计的收费清单上收费员的收费时间有间断等疑点入手,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进行查询、汇总、核对,很快查出在2005年6月7日至2008年1月21日的3年多时间里,有13位收费员的74次收费时段被会计手工统计时漏统,共有1000余笔、88.06万元收费收入未进入医院财务账。
审计人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财务科出纳黄某常因备用金不足到收费室出纳处借现金,并要求其在缴收费款时一同将借条交财务科会计邓某处理,而审核会计凭证时并未发现有关这些借条的账务处理情况,审计人员认为会计邓某和出纳黄某有共同作弊的嫌疑。县审计局立即向县大要案领导小组汇报案情,并做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邓、黄二人也感到事态的严重,主动到司法机关自首坦白合谋作弊侵吞医院收入各分得44.03万元的事实,并退清了所有赃款,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弄虚作假 套取挪用危改专项资金
在市审计局组织的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审计中,查出达县河市镇中心校、开江县天师镇中心校在学校危房申报、危改资金使用以及学校项目建设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河市镇中心校采取先拆除房屋再申请鉴定和将C级危房涂改成D级危房方式,套取危改资金35万元,审计时已使用26万元;在有关方面已审减学校建设工程洪灾损失情况下,仍同意支付承建方洪灾损失3.15万元;不顾合同约定,向承建商支付工程欠款利息18.34万元;超标准支付承建商质检费0.9万元;在未经申报批准情况下超面积、超投资规模建设,增大了学校负债,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3年多时间,未进行竣工后的合格验收,存在较大的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
开江县天师镇中心校签订修建某村小厕所、堡坎工程的虚假合同,套取省级危改资金4.88万元,用于偿还学校债务;在更换学校教学楼铝合金窗户时,将未更换的办公楼窗户57.76平方米一并计入工程量,套取危改资金0.98万元。
审计认为,两所学校校长应对学校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法纪和追究责任,市审计局除对学校的违规行为作出审计处理,还作出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决定。两所学校校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估冒算 增加工程投资500余万元
宣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由宣汉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县审计局根据政府交办任务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中除对工程造价进行重点审计,还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设计、监理等环节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审计发现,该在建项目存在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违规招标、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漏缴税费等重大违规问题,在以工程报价857.61万元进行招标后,又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增加工程造价1266.88万元。经审计核实,在该项目送审造价2124.49万元基础上,通过审计核减多计土石方工程量、高报材料综合单价、虚增工程项目等虚增工程造价507.77万元,为国家挽回了损失,同时还为国家追缴税费93.77万元。
如此低价招标高价送审和虚增工程造价,是否有个人涉嫌经济问题?经对大额费用支出追踪审计发现,合同约定的105万元设计费,设计方开出收款发票后只收到了59万元,其余46万元设计费经县自来水公司支付后去向不明,审计认为经办人员杨某应负直接责任,作出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县检察院以涉嫌经济问题将杨某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监管不严 国有资产流失66万元
开江县审计局在对该县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时,针对该企业管理薄弱、商业、生活用电价差较大和用电户分散的实际情况,决定派出两个审计组,跳出以账审账模式,对全县25个供电所和所有场镇用电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商业用电户假冒生活用电户以及相关电价执行情况,帮助企业挖潜增效。审计人员按照供电台区、街道和门牌号码,对其所用电量、电价和商住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历时两个月共查出2246户商业、办公用电户执行了生活用电标准,致使公司电费收入一年流失66万余元。审计决定对该公司财务收支中的违规行为,作出收缴和罚款共计11.79万元的审计处理,责成公司对管理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该县某供电所所长李某被撤销所长职务,扣罚当年奖金;某供电所员工刘某受到行政严重警告处分,待岗学习半年,扣罚当年奖金;某供电所员工张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待岗学习3个月,扣罚当年奖金。
违规采购 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
万源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对该市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审计中,查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虚列咨询费、培训费、律师费以及违规发放通讯补助费等共计25.71万元,增大了政府建设投资,同时还发现该项目建设在设备材料采购中存在未进行公开招标、抬高价格、仅凭合同复印件用现金支付设备材料款等违规行为。因经办人员在设备材料采购中涉嫌为他人谋取利益和个人经济问题,万源市审计局作出移送纪委和检察机关处理的决定。经审理,万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赵某在设备材料采购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与该案有关的采购中心两名责任人员也分别受到了撤销党内外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操作 收受他人礼金1.5万元
大竹县审计局在对该县某医院院长李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审阅分析财务资料,走访调查知情人员,发现该医院一直有药品返利回扣在财务中出现,仅2004年至2006年的3年时间里,医院就收到药品返利回扣28.63万元。审计认为,药品返利回扣虽然作为“收入”进入了医院账务管理,但其做法抬高了药品价格,损害了患者利益。审计人员还了解到,该医院180多万元的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和300多万元的大宗设备采购,都未进行预算和公开招标。购买的CT机因无发票一直将账摆在往来上,随机提供的资料不能完全证明是德国西门子公司原装进口产品,验收单上只有院长李某一人签字,使用中经常出现故障。购买的血球仪设备因出现故障,返回厂家后一直未予修复或更换,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审计认为,作为医院院长,李某应对医院收受药品返利回扣和基建维修、设备采购中的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在医院基建维修、设备采购违规操作中,个别人有从中获利的嫌疑。县审计局除对医院收受药品返利回扣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对个人涉嫌经济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院长李某因收受礼金1.58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得礼金被没收。·冉从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