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一版)办件情况等方面开展绩效考评。先后对7名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土地开发、建筑市场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行政执法权限不清、执法行为不规范等行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等工作进行监察。全县先后开展专项效能监察15次,受理效能投诉40件,办结效能投诉40件,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单位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给予组织处理5人,实施效能告诫5人。
以推行“效能五法”为抓手,切实增强机关效能活力。一是推行“问题工作法”。在拆迁安置、信访稳定、城市建设、农村医疗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坚持“带着问题开展工作、发现问题调整思路、整改问题贯穿始终”,确保了效能建设问题整改有预前思考、有跟踪巡查、有效果体现。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并将效能建设主战场放在了乡镇、企业、服务窗口和机关股室等基层一线。三是推行“典型解剖法”。重点解剖“典型单位、典型行业、典型岗位”,开展专题调研22次,形成调研报告29份;对机关中层干部进行解剖和整顿。四是推行“流线分析法”。围绕“项目审批、群众诉求、政令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流线分析,重点解决环节中的“顶门杠”、“中梗阻”、“下搁浅”问题。全县先后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信访稳控不力、2名科级领导干部监管专项资金不力的问题实行流线分析,坚持逐一追查,做到了从快从严处理。五是推行“惩治警示法”。充分发挥惩治警示作用,严查重处了一批影响发展环境、执行政令不畅的事情。全县先后有8个效能问题整改不实不力的单位被“敲警钟”和“亮黄牌”,17个行政审批改革行动迟缓的部门领导受到效能告诫,13名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干部受到查处。
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彰显机关效能建设成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全县实现了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成本降低的既定目标,仅全县性会议就压缩和减少25次,节约经费近200万元,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去年1—10月,全县各项经济指标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生产总值实现88.28亿元,同比增长14.4%;辖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1.64亿元,同比增长30.8%;固定资产投资55.8亿元,同比增长51.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39.4%;农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3123元,同比增加40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13元,同比增加934元;全县先后解决了4956人的就业问题,帮扶困难群众16.24万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完成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各类教育助学工作完成率均超过100%。效能建设真正实现了“促经济发展、让群众满意”的目标。
(市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