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开江县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铲除已挂果罂粟290株。非法种植罂粟的谢德菊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
据查,2006年10月,开江县普安镇新河村8组农民谢德菊在浙江务工时,私自采摘已经成熟的罂粟果,于当年腊月带回开江老家,听别人说罂粟可以熬汤喂猪促肥,便于2007年10月将罂粟种子种植在了自己房屋后面的土地里。县公安局和普安镇派出所在接到农村治安信息员的电话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调查取证,并成功将非法种植罂粟的谢德菊抓获。
据了解,罂粟是一年或两年生草本植物,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重要毒品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种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凡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的,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数量较少的,由公安机关决定劳教或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