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举行的中共深圳市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启动了一系列干部制度改革,包括改革局级正职领导干部选任办法、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全面试行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等。
此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确定将对干部提名、选拔方式进行改革,把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先由市委全委会投票,差额确定正式考察对象,然后由市委常委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