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女法官,她爱岗敬业,心系百姓,在民事调解工作上倾注了满腔热忱;她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演绎着为民、务实、清廉的共产党员的光辉人生;她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她,就是达县人民法院原民一庭庭长、现刑庭庭长柏燕。
在法院所有庭室中,民一庭受理案件数总是最多的。每天下班时,许多男同志都感觉到累,可柏燕始终默默无闻,坚守工作岗位,和大家一道突击案件任务,毫无怨言。在承办案件拟出判决书后,她又要从事实到证据一一审阅。遇到疑难案件时,她要亲自主持庭内案件的研究;对判决有疑义的当事人,她又自觉担任判后释疑、劝导解释工作。繁琐的庭务管理工作,从案件流程管理、重大案件督办、到庭内考勤、政治业务学习、后勤服务等等,她都事必躬亲。
达县百节乡一五岁幼童叶俊宏在达渝高速公路百节段一车行桥上玩耍,不慎从桥上一缺口处摔下,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生命垂危,急需医疗费,监护人多次找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公司和达县交通局索赔,二被告单位互相推诿。县委、法院受理后,决定让柏燕办理。柏燕把案件材料拿到手后,当天就向被告四川达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达县交通局送达先予执行裁定书,向被告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解了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二被告单位将裁定书应履行的款项交到医院,及时挽救了原告的生命。为了案件能够公正判决,她亲临百节事发地察看现场,又前往四川省高管局、省交通厅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后,她多次上门到被告单位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二被告单位共赔偿原告各种经济损失32万元。当原告父母拿到赔偿款后,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四年,柏燕凭着对知识的渴望,不甘落后,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中,通过自身学习、思考和实践,使她的政治品格有了更高的升华。多年来,所办案件1000余件,其中60%调解结案,无一件错案和上访案件。她先后获得市县“优秀庭长”、“维稳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法官”等光荣称号,她带领的民一庭也多次获得“人民满意的法庭”、“流动红旗岗”等殊荣。
·本报记者 段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