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达县国土资源局南外管理所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土地信访规定》,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该所专门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自始至终把土地信访工作列入全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建立了来信来访办公室和接待室,并添置了桌子、椅子和茶具,保证了来访群众有位置坐,有茶水喝,有专人接待,把来访者看成是自己的亲人。
(吴名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