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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近日,达县江阳乡牟某向本报市民热线反映,他是该乡某单位一位离岗待退的工作人员,可他去年末却领不到第13个月的工资,令他感到十分困惑。 说法 牟某称,据他了解,有关文件规定“离岗待退人员其工资、福利、调资等与在岗工作人员一样对待”。可2005年底,他所在的单位却对“凡没有上班的人员一律不发给第13个月的工资”。他认为该上班而未上班的与享受政策性待退不上班的人不应一刀切,他为此多次找过单位和有关部门,后领了500元钱。2006年末,他却没领到第13个月的工资。 答复 记者就此事向达县人事局工资股了解了情况。一位工作人员称,第13个月工资是一次性奖金,根据有关规定,第13个月工资,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才发,尽管离岗待退人员年度考核视为合格,这是为了避免离岗待退工资受影响。
(记者 黄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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