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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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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
市物价局 一、规范价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价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并按相关规定的办理时限和要求办理。 二、加强价格管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调定,必须实行听证或征求意见制度;列入听证目录的,从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组织听证决定,30日内召开听证会,完成报批手续。不需要听证的一般价格审批,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定价决定。 三、强化收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审批收费必须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对重要的收费必须集体审核。对一般性收费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不予审批的理由。 四、加强《收费许可证》的监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许可证》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给予答复;变更《收费许可证》,在收到变更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五、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派专人值守举报投诉电话,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受理各种价格举报投诉,城区当天受理,实施当场处罚的1日内办结;立案处理的,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不得超过30日;要求答复的,在结案后15日内回复;对不属管辖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在5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价格咨询电话:2373724 收费咨询电话:2373538 物价人员违规举报:2374708 市环境保护局 一、认真履行职能,严格环境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工业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效解决煤油烟、噪声等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监督机制,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三、坚持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承诺为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为5个工作日;《房地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1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10个工作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10个工作日;《危险废物转移许可》时限由法定5个工作日承诺为3个工作日;《排污费许可(大气、水)核发》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为8个工作日;《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许可》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10个工作日;《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审批》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为8个工作日;环保热线电话“12369”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环境投诉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办事氛围和发展环境。 监督电话:238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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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23 10:0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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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李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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