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为广大群众提供计生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 二、对离开户籍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人员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对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机构免费发放 《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夫妻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持申请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再生育的,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从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60日内(病残儿鉴定除外)发出是否批准生育的书面通知,批准生育的免费发给《生育证》。逾期没有送达书面通知的,视为批准。 五、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由户籍地定点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六、坚持“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原则,按照个人申报、调查评议、复核复查、确认审批、录入上报等程序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子女死亡、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全面开展扶助制度。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七、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定,公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依据和票据式样,禁止乱收费、乱罚款和非正规票据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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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一、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决不擅自规定审批、行政处罚、备案、管理等事项。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二、营造公平消费、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良好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实施好“万村千乡”、“家电下乡”等商务惠民工程。 三、强化优质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办理有关商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只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有效,做到应办尽办,限时办结。《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及变更》办结时限由法定45个工作日承诺为5个工作日;《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的初审》办结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8个工作日;《四川省酒类产销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7个工作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1个工作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办结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4个工作日;《二手车市场交易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1个工作日;《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定点审核》办结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9个工作日;《猪肉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认定》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4个工作日;《设立拍卖公司、分公司及变更审核许可》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4个工作日;《设立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及变更审批初审》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4个工作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办结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1个工作日。切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举报电话:267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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