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汉县白马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四大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规范了社会扶养费征收秩序,推进了人口与计生工作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领导与考核机制
一是乡、村都成立了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组织指挥系统。在工作上,实行党委会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党政领导实行挂钩联系一个村计生工作制度。二是年初乡党委、政府与村委会、乡级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并将社会扶养费的征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占40%。三是定期召开交帐会和工作汇报会,将交帐会和工作汇报会开到各村、各单位,由各单位与单位之间、村与村之间相互交流,总结经验。四是实行不定期督查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至村实行季度检查,将督查、检查的情况在全乡通报,并计入年度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宣传与教育机制
一是乡党委、政府专门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计生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根据讨论和调研的结果,立即组织了各级干部、全体党员参加的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动员大会,更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对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书写标语45幅,办板报16期,出动宣传车20余次,在有线电视上播放法律法规350小时。三是在计生办设立咨询台,由计生办副主任常年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给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四是在村服务室设立公示栏,将本村违法生育户及本月征收社会扶养费的对象、标准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建立健全配合与协作机制
乡党委、政府组织计生办、户籍办、派出所、各村委会开好新生婴儿上户协调会。对于新生婴儿上户登记的,必须由计生办检验生育情况,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再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后,由户籍办、派出所根据计生办、村委会证明材料给新生儿办理上户登记。凡没计生办和村委会证明材料上户的,将按《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建立健全管理与执法机制 一是全面摸清违法生育情况。逐村逐社的调查了解违法生育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公示上墙,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二是严格执行首次征收标准。任何人在标准面前一视同仁,并将征收情况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对违法生育户征收顺序进行排序。首先处理乡、村党员干部的违法生育,再处理党员、干部的亲戚、朋友,最后处理一般群众,让党员干部作好“先锋带头”作用。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交纳社会扶养费首征数的违法生育户,乡计生办建立健全档案,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公开曝光,以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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