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林政管理工作,宣汉县白马乡从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上入手,采取多项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林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全面杜绝乱砍滥伐森林林木案件发生。 一是组织机构到位。进一步加强对林政工作的领导,乡政府专门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林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林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宣传和指导工作,督促林业部门和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林政管理工作,发现林政案件及时作出处理。 二是宣传到位。为增强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林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乡政府组织林业站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法》、《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林政执法处法决定》及天然林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长效管理机制到位。乡林业站总结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经验和教训,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措施,规范林政管理工作。坚持护林员到实地指定采伐范围,杜绝不按采伐证审批的范围采伐;发放运输证明单,坚持运输申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无证采伐;设立流动哨卡,查验运输手续,杜绝私拉盗运;在各主要路口设立耳目,随时撑控木材运输情况。
四是案件查处到位。一旦发现案情,林业站和司法所一道及时调查处理。在案件处罚前,执法人员要认真做好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做到证据充分,材料齐备。根据有关森林法律依据,给予违法者的处罚,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对工作难度大,无法进行处理的,移交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
五是监督机制到位。设立有偿举报电话,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干部、群众都是信息员,发现违规或无证砍伐林木者,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报请林业站或乡人民政府核实查处;
(朱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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