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法院以“三大主题”活动、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强化法院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扎实改善司法环境,有效促进行政机关公平、公开、公正、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认识到位。该院充分认识到行政审判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行政诉讼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是保障司法监督、提升行政水平的重要方式,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加强行政诉讼工作是为建设和谐宣汉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保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是坚持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
二是召开了联席会。2008年4月29日,该院邀请了工商、国土、税务、计生等3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就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沟通、衔接,召开了一次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县人大、县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局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进行指导,并要求法院要进上步减化案件受理手续,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
三是认真总结研判。该院对近三年来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针对行政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了司法建议。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局等领导对强化行政审判的司法保障、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的改善和优化、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进行了研究。同时,该院针对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研究和解决行政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统一行政案件裁判尺度,不断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该院在行使审判中,依法行政,逐步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审判机关与了行政机关的联系制度,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促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更有成效,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 李兴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