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覃化明) 8月27日,因水库承包而“麻烦”不断的龙兴菊终于可以睡上一个安稳觉了:与宣汉县观音岩水库管理站签订的水库养鱼合同不但得到了圆满解决,因偷鱼、抢网、损毁船只等事件造成的损失也得到了适当的经济补偿。 据了解,2000年10月,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大石村11组龙兴菊与宣汉县观音岩水库管理站签订了《水库养鱼合同》,承包时间截至2013年4月30日止。后因大成镇辖区内群众饮用水主要来源于该水库,投放鱼苗和饲料给水质造成了较大影响,矛盾十分突出。为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辖区内人大代表多次向上级反映,有关部门的领导也多次解决,但均无果而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据水库承包人龙兴菊和捕鱼者周智友反映,今年5月19日至20日,发生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偷鱼、抢网、损毁船只等事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此事虽经多次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此,龙兴菊扬言要上访。宣汉县委、县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由县委常委岳万刚负责,组织公安、司法、水利、大成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并指定司法局牵头,通过人民调解的形式,尽快处理好此事件。 为了保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通过调解人员多次调解,宣汉县大成镇人民政府与水库承包人和捕鱼者终于形成共识,并达成协议:宣汉县大成镇人民政府同意给水库承包人龙兴菊和捕鱼者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解除水库承包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大成镇人民政府协助龙兴菊及时将水库的鱼捕捞结束,并将水库交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管理。至此,这一起因水库承包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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