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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出台制度规范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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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假吃低保奖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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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陈勋文 汪秀岚) 日前,宣汉县制定的《宣汉县城乡低保举报奖励制度》已正式公布施行。该奖励制度规定,举报并经核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举报人奖现金100元/件。 近年来,该县为增大群众关注的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基础上,加大了动态管理的力度,对城乡低保人员进行分类施保。除了“不保不活”的人员外,比较年轻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收入全程监督,一旦收入相对固定,并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及时“停保”。仅今年1—7月,该县因这类人员已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停保”的就有236户597人。实行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全县联网,根据信息变化及时更新,全县城乡低保对象7万余人的基本信息可在两分钟内完成检索。 开通免费监督、服务热线电话“5999595”,群众可就近拨打电话进行政策咨询、监督等。实行低保听证制度,凡申请新进低保对象,一律在社区实行听证,申请对象必须到听证会上进行申请陈述,经超过80%的评议员同意方可上报。1—7月,经听证评议出不合格的申请达260余份,占申请对象的32.3%。 实行举报有奖制度。由于该县幅员面积广,低保对象居住分散,人员流动性大,为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举报行为,该制度制定了十条,从政策依据、举报范围、举报方式、奖励办法、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举报人因举报不实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进行了分类,鼓励广大群众诚实监督,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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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9-1 9:2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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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廖柏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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