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王先奎) 近日,从宣汉县传来喜讯。该县在册的7672名享受五保供养的农村孤老、残疾、孤儿经历了第四次涨“工资”。据了解,这些在册人员每个月将会领到155元~180元不等的供给,“年收入”将达1860~2160元的供养标准。 在改革开放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前,这部分人在当地享受着“双600”的供养标准。即:每年600元生活费、600斤口粮。由于五保供养经费由乡镇统筹,钱粮不能到位或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成为当时的一大弊病。2002年,宣汉县委、县政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想为五保户想,急为五保户急,在财政银根紧缩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将农业税附加方式收取的提留和财政转移支付税属于村集体的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年标准664元/人,并两次提高到年标准672元/人。从此,该县农村五保户端上了“铁钣碗”,吃上了“财政饭”。 2006年7月1日,该县民政、财政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第三次为全县五保户涨“工资”。月“工资”100元~150元,年供养标准1200元~1800元/人。全县全年投入五保供养经费679.56万元。 今年7月1日,宣汉县委、县政府,县民政局、财政局第四次为全县7672名农村五保户涨“工资”,月工资155元~180元,每人每年供养标准1860~2160元。全县年投入五保供养经费上千万元。经历了新旧社会两重天的东乡镇80高寿五保老人范中成激动得逢人便说:还是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人民政府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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