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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调处一起人身损害索赔案

 


    达州传媒网消息 (通讯员 王勇 陈小双)    近日,宣汉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在巡回办案点快速妥善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从立案到付款仅用了两个小时,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今年4月17日上午,受害人胡某在为中铁十一局桥涵十队运输木料过程中,被采伐倒下的树木砸伤腰部。7月9日,出院回家接续治疗的胡某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但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8月7日,胡家法庭得知受害人胡某行动不便、希望法庭上门立案的请求后,法庭负责人当即安排两名法官驱车前往,审查资料后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为受害人胡某的儿子办理了全权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并立即通知中铁十一局桥涵十队施工负责人到双河巡回办案点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承办法官征询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且都同意调解后,本着司法为民、便民、惠民的宗旨,当即组织双方开庭调解。在查清案件事实,责任明确的基础上,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中铁十一局桥涵十队赔偿原告胡某残疾赔偿金、依赖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203379元。至此,此案从立案到案结仅用了两个小时。当事人胡某激动地说:“胡家法庭的办事效率就是高,感谢法官的帮助!”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8-30 15:12:00 ]

(本站编辑:石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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