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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你慢慢说……”“同志,请坐,先喝口水啊……”如今,当你来到宣汉县法院的各个庭室,都能感受到从院领导到基层法官对当事人的关爱之情。发生这一可喜的变化,是宣汉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建设和谐宣汉带来的结果。 便民措施方便百姓诉讼 “过去,有的当事人到法院咨询如何打官司需要一天时间;现在,只需要到所在乡镇看看‘诉讼指导公示栏’,或者给法庭打个电话就明白了。”说起为民服务,院长张峰欣喜地告诉记者。 年初以来,该院先后在立案庭设立了诉讼引导员,实行一站式立案;在全县54个乡镇设置了诉讼指导公示栏、立案电话、值班电话、巡回立案联系人、案件流程管理、诉讼文书格式、诉讼须知、诉讼费交纳等20多项诉讼指引提示。即使当事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身患疾病无法前往办理立案手续,只要一个电话,法官就会上门服务。法院还与邮政局联合开通了“法院专递”业务,为异地当事人服务。同时建立了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低保群众、残疾人实行优先立案,先后对54名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司法救助。年初以来,通过上门立案15件,电话预约立案54件,对弱势群体优先快速立案41件,减免诉讼费19.6万余元。 内外监督保证审判效果 宣汉法院抓案件质量措施环环紧扣,从立案信访的动态反映,到案件审限,执行进度的月月通报,再到案件结案率、裁判文书准确率、当庭宣判率、上诉改判率等都有严格的指标考核。截至目前,受理各类案件1536件,审(执)结1326件,评查案件364件,合格361件,合格率99%。 在具体工作中,该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向廉政监督员、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工作情况,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年初,该院就选聘了33名陪审员,并进行了岗前培训。到目前,人民陪审员共陪审各类案件193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6场(次)。 该院还注重抓庭前、庭中、庭后的动态调解。院机关建立起了规范的立案调解室,各法庭建立了专门调解室,对起诉来的案件,按照繁简分流原则,对当事人矛盾争议不大的案件,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通过庭前调解已结案215件。对于刑事案件注重宽严相济,对未成年犯罪坚持教育与改造相结合,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挽救失足青少年。目前,审结青少年案件28件43人,回访判缓刑未成年人4件16人。 人性化执法众人齐称赞 该院采取联系制度,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对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重大案件,先向当地党政和基层干部征求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化解执行风险。自开展联系制度以来,共有16件重大、疑难案件借助人大代表现场支持与监督得以执结。今年3月,该院还启动了特困群众司法救助金制度,对追偿赡养费、抚养费,特别是对因侵权方无履行能力,致使申请人生活困难甚至家破人亡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及时予以救助。 在依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该院还做到人性化执行。一是在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过程中,做到严禁以封条形式查封企业正在生产的厂房和设备;严禁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尤其是农民必备的生活资料;严禁拦截扣押行驶中的车辆。二是在实施司法拘留过程中,做到逢春耕、收割等农忙时节,延迟拘留;逢被执行人家中婚丧嫁娶、老人祝寿,延迟拘留;逢被执行人身体有病急需治疗,延迟拘留。三是在对被执行人家庭实施搜查过程中,做到尽量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场;尽量不让被执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场;尽量不让无关人员围观。目前,该院共执行结案466件,其中执行和解161件,自动履行2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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