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发改委在制定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行“一承诺、两办法、三制度”,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承诺”即制定“服务承诺制”,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承诺”内容主要包括具体服务事项、服务质量、办理时限、投诉电话等,并将“承诺”范围统一列入政务中心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两办法”即《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把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暂行办法》,旨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接件和办理程序,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责任制”,并对行政审批事项对应业务股室进行了办理时限分解,提高办事效率。
“三制度”即首问责任制,群众办理有关事项,首问人必须到问清事由,并负责向办理人详细说明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等;二是限时办结制,要求政务中心窗口和机关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事项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申请事项的制度,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三是失职追究制,就是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办事时限或造成损失的,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等失职追究。同时发改委还坚持社会监督处理反馈制,凡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或信件,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同时,还在《工作制度》中严禁“六不准”,要求全委工作人员做到时刻牢记、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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