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宣汉县政协紧扣“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4月9日县政协主持召开了《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会。
当天上午,县政协常委、城区部分市县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公职人员60余人齐聚政协机关三楼会议室学习了《劳动合同法》。宣汉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四川聚鑫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先平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六个方面讲析。当黄律师讲到立法背景时,引用了山西黑砖窑事件“以案现场释法”,与会领导个个专心聆听,仔细记录,讲堂秩序既井然又活泼。黄律师讲课结束后,参会领导争相发问,其中政协常委陈丽萍向黄律师提出:用人单位出资培训了员工,而员工学到技术后,没有服务到合同期满就离开了用人单位,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该怎么办?黄律师依照《劳动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以及行业禁业限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答疑,黄律师的解答话音一结束,到会领导报以热烈的掌声。
(张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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