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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司法促和谐

 ——通川区检察院宽严相济司法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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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被羁押32天的陈某走出看守所,与迎接他的家人拥抱,喜极而泣,先后释放的,还有谭某和赵某。他们重获自由,得益于通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认真施行一项刑事司法政策。
  区别对待 懵懂少年重返课堂
    今年5月3日,陈某和外号叫“刚儿”的青年一起玩耍,因没钱上网,“刚儿”提出去抢劫,懵懵懂懂的陈某竟答应了。他们在僻静处将路过的两名学生围住,“刚儿”抢走了学生的现金5元及一部手机,随后他们到网吧上网。“刚儿”逃脱了,但陈某却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逮个正着。
    5月30日,该案移送通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陈某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案卷材料显示,陈某今年只有14岁,正在读初中,办案检察官为难了:如果批捕,陈某就很有可能中断学业;如果不批捕,会不会给社会造成危害,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经过慎重考虑,检察官们按照宽严相济政策区别对待陈某的案件,最终决定不批捕。
  法网柔情 失足青年回归社会
    今年5月19日,谭某和朋友刘某、唐某一起外出吃饭,一直喝到20日凌晨4时许。见其他人喝得醉熏熏的,谭某的视线停留在唐某的皮包上,迟疑了片刻,谭某偷走唐某包内的500元现金,还拿走了刘某的手机。
    在被羁押期间,谭某交待了犯罪事实,退还了赃款,并为自己行为感到懊悔,手机经鉴定价值665元,加上现金,盗窃金额达到1165元,刚刚超过本地1000元的量刑起点。检察官认为,谭某的行为属于轻微犯罪,初次作案,再加上今年还不满18周岁,按照刑法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谭某认识到错误,朋友和同事也原谅了他,要求对他从轻处理。考虑到这些因素,检察机关决定对谭某不予批捕。
  刑事和解 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张某和赵某原本是朋友,今年春节的一天晚上,赵某提到张某欠下的500元钱一直未还,两人为此发生口角,争吵之余,赵某突然伸手推了张某一把,张某跌下山坡,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以故意伤害罪直接对赵某提起公诉,由法院依法判决。检察官发现,这是一起因小额借款纠纷引发的轻微案件,双方原本就是朋友,并且都表达了和好的意愿。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经过检察官苦口婆心的法律宣传,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致,赵某赔偿张某医药费等损失6000元,张某也递交了“希望不追究赵某刑事责任”的谅解书,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刘西川 吕德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6-17 9:37:00 ]

(本站编辑:庞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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