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罗斌) 通川区法院通过规范权力动作、强化审判管理等措施,使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 该院在审判工作中,通过规范权力运作,在全院实行立案与审判、审判与监督、审判与执行、审判执行与司法鉴定“四分立”制度,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独任审判庭以及院长、分管院长、庭长、主审法官的案件处理权限。通过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审理实行排期开庭、催办督办等审限监督措施,对立案、审判、执行、结案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刑事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制度,加快刑事审判进度;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对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合意,实行即审即结的速裁方式,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调整职能分配,将诉讼促使等强制性措施由审判部门分散办理整合至执行部门统一实施,彻底实现审执分离。健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执行裁决与执行实施分权行使、执行款物分配公示、执行结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拘留、执行听证和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程序,全面加强对执行人员、案件和款物的管理,避免执行权力的集中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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