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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挨罚

 


    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吴常洲) 近日,通川区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朝阳东路查获一起擅自使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案件。据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钱某某本来只是一名个体工商户,为了展示自己的“实力”,擅自以某“销售公司”的名称从事经营活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立案调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13 10:15:00 ]

(本站编辑:庞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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