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罗涛 陈首江) 近日,农发行达州市分行按照中纪委反腐倡廉建设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出台了廉洁办贷“十不准”,即:不准在非办公场合私自接触客户;不准隐瞒客户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不准向客户泄露贷款审议过程及农发行内部秘密;不准在办贷和监管工作中故意刁难客户;不准索要、借用、接受客户的交通、通讯工具及其他财物;不准参与由客户支付的宴请、娱乐、旅游等高消费活动;不准找客户报销各种费用发票;不准委托客户代为理财或参与客户内部投资入股;不准向客户推介各种商品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要求客户为其特定关系人提供好处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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