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达州8家高新技术企业面临重新确认 |
|
|
|
达州传媒网消息(陈学平) 自1999年以来,我市川环科技、天府药业等8家企业先后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川环科技又于2006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28日公布的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我市这8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面临重新确认,如获得此称号将享受一系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并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在技术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等方面面临大考。 此《办法》指出国家重点支持八大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依据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再分区内区外,将同等待遇。 根据《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6个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还要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12 8:24:00 ] |
|
(本站编辑:廖柏衡) |
|
上一篇:浙江省企业 来达州选人 |
|
下一篇:没有了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