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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个体户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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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潘丹 廖晓梅)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啦!这是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即行废止。 《归集细则》规定,凡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休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参照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与管理中心签订的缴存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其缴存基数在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内,由缴存人自主确定缴存基数;其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超过24%的部分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 此外,《提取细则》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凡男性满60周岁、 女性满55周岁的,也可申请提取。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在今年内建立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并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发放住房公积金查询卡,以方便缴存人随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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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28 8:0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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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石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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