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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加水洗车行业更规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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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李光德 王忠权 黄雄) 长期以来,一些加水洗车点的业主为了自身的利益,在不具备加水洗车点条件的情况下,私自设置加水洗车点,在公路上加水洗车时,使污水长期浸泡公路,加上重车的碾压,公路过早损坏。为了制止这些不良现象,达州路政经过几年的探索,终于走出了一条整治、规范、合理设置、减少泛滥的新路,既达到车主和经营的需求,又很好地保护了路产路权。 市路政支队经过实地调查分析,认为出现脏水上路和损坏公路的根本原因一是加水洗车点场地不够,设置不合理,加水管子过长,给驾驶员在公路上加水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加水洗车点设置过多过滥不规范;三是个别大队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找准这些根本问题之后,支队立即出台了加水洗车点的管理办法。对国、省干线的设置进行了明确定规:一般20公里左右设置一个;设置条件必须具备面积40平方米以上、场地硬化,离公路水沟边有排水沟,沟宽15厘米、深10厘米,沟上面用直径20毫米的钢做炉桥,随时保持水沟畅通;场地与公路边有三个以上40×40×60厘米高、涂红白间杂斜线的警示桩,每个警示桩间隔1.5至2米,经支队验收合格并统一制定加水洗车广告牌,与辖区路政大队签订管理协议后才能经营。经过这一招,全市就清除不符合条件的达130家,而真正经支队许可的只有60多家,其余的都是公路沿线群众私自悄悄设置的。 为了巩固成果,支队每年对各县(市、区)路政大队的加水洗车点管理进行考核奖惩。凡路政大队搞好对公路沿线群众宣传,辖区加水洗车点符合市路政支队条件要求且管理规范、守法经营的,由支队给大队奖500元、巡查组300元、经营者200元;凡被支队领导在路上督查时发现在公路上加水洗车的,处驾驶员100元,经营业主50元;发现同一加水洗车点在公路上加水超过三次的强制取缔。凡加水洗车点业主与路政大队无管理协议、档案资料和日常管理记录的,扣大队工作经费100元;对管理不到位,导致公路设施损坏的,根据实际受损金额,扣减单位工作经费和个人工资。通过这一做法,使加水洗车点经营户和驾驶人员基本做到脏水不上路,收到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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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3-3 9: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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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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