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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客运车辆 眼光盯紧驾驶人“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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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9名交通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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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罗丹 王梅 龚克) 自1月23日春运开始以来,全市交警紧紧围绕春运安全这一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路面监控责任制,以监控客运车辆,驾驶人“黑名单”为重点,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管重罚交通违法人员,对无证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行政拘留,形成了严管高压态势。截至2月20日,春运三十天内,全市共行政拘留9人,其中无证驾车5人,无证驾车交通肇事3人,醉酒驾车1人。 1月23日11时许,郎波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县汽车站路段,被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郎波实施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1月24日9时许,杨卫生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宣汉县普老路5KM+200M处,被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杨卫生实施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1月25日7时30分许,陈绪安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从河市镇开往达县南外镇方向,当车行驶至塔沱转盘处时与川S48566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陈绪安实施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1月29日10时50分,李科明无证驾驶川S77182三轮摩托车行驶至万源市官大公路梨树乡街道处,被万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李科明实施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2月1日10时05分,龚吉林无证驾驶川S70770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10线万源市境内一碗水道班处,被万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龚吉林实施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月8日10时20分,刁邦元无证驾驶川S57069号两轮摩托车从开江县永兴镇开往新太乡方向,当车行驶至普灵公路15KM+600M处与行人杨小芳发生交通事故。开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刁邦元实施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月10日20时30分,张天辉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开江县境内S202线458KM+500M处(小地名:任市小精灵幼儿园门口)与行人高久英发生交通事故。开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张天辉实施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月14日11时许,罗泽化无证驾驶渝F08910的松花牌长安车行驶至火峰山山顶处被达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罗泽化实施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月19日14时许,罗仕华驾驶川S39845号车在通川区凤翎关右转弯上坡处与另一辆机动车相撞后被现勘民警查获。经查:罗仕华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达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罗仕华实施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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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2-23 10: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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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廖柏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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