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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不达标 不得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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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通报6家焦企限期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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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谢建荣) 20日,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了开江县回龙焦电开发有限公司、开江县兴荣机焦有限公司、大竹县宏丰焦化有限公司、达县福达焦化实业有限公司、通川区鸿泰能源有限公司、通川区智源焦化有限公司等6家焦化企业限期治理情况,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通川区智源焦化有限公司、开江县兴荣机焦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通报要求通川区和开江县政府监督治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没通过治理验收的一律不准擅自恢复生产。 日前,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组成督查组对6家焦化企业限期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市级有关部门要在2月底以前对完成治理任务的开江县回龙焦电开发有限公司、大竹县宏丰焦化有限公司、通川区鸿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予其恢复生产。通川区智源焦化有限公司由于设计工艺上不产生煤焦油,未完成煤焦油回收治理工作,通川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达县福达焦化实业有限公司必须在6月底前建成捣固设施。开江县兴荣机焦有限公司两项治理任务均未完成,开江县政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于2月28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对于污染治理拖延不动的将按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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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2-22 8: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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