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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医保刷卡就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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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川府发[1999]30号、达市府发[2000]84号等文件中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统筹基金停止支付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单位未按时缴纳医保金,我们将停止IC卡中的个人帐户计入,而住院也只能个人全额垫付,待单位按规定全额缴纳医保费,才能报帐。 八、实行刷卡就医购药结算方式后,异地居住或转异地就医后,费用如何结算? 答:实行刷卡就医购药结算方式后,异地居住或转异地就医后,费用如何结算办法暂时不变,即:在办理了异地居住手续或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全部由个人垫支,出院后凭有效手续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九、IC卡全部发到每个参保人员手中,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答:截止2007年底市本级有7万余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8千余人,占总数的11.4%。 目前,我们已经清理全毕1万余张IC卡,以单位形式统一参保的我们将电话通知该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前来核对领卡,以个人身份或破产改制企业参保的我们将领卡人员名单公布在医保服务大厅中,咨询电话8096146,由于是分批制作,医保卡的人员核对、 个人帐户金额计入需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我们将组织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人员进行发卡,预计6万余张卡发到每个参保人员手中大约需要半年时间。在这里也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认真核对照片、单位、身份证号、医保号、帐户金额等,争取一步到位,一气呵成。 十、未领到IC卡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未领到IC卡前,住院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实行医院结算或出院结算。 发生的门诊就医或药店买药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除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外,本局原则上不再采取以手工操作方式进行医疗费审核、结算与支付。
(本网记者 杜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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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0 18: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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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责任编辑 杜文龙 编辑 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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