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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中院用法律利剑维护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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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何成军 陈月 侯必明) 近年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用法律利剑为生态环境“保驾”,先后审理污染破坏自然环境案件43件。 处理相关个案中,只要构成立案条件的都予以立案审理。法院受理的在市民中产生广泛影响的市小河嘴水泥厂生产超标烟尘污染空气行政处罚申请执行案中,邀请了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听证会,明确认定该厂在生产中,向大气排放烟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14.1倍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遂裁定准予执行市环保局对该水泥厂罚款9.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支持环保部门行政行为。近三年来,法院审理破坏环境刑事案件7件,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民事纠纷案件4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件,裁决诉讼标的金额161万元,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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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9-7 12:0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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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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