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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守护公平与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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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十大惠民行动之司法惠民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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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 如果你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或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完全没有能力支付法律援助费用,你就可以申请得到法律援助。自2003年颁布《法律援助条例》以来,我市各级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响应党的富民、惠民、安民政策,在“构建和谐达州,维护社会稳定”的道路上积极探索惠民之策,用实际行动为我市经济的长足发展撑起了一片亮丽天空。仅今年以来,就为111案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6.9万元,其中52案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减免缓交诉讼费8.7万元,为51名符合法律援助法定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法律援助惠民利民 “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本质要求,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社会地位高低,都平等地享有法律帮助权。”市法律援助中心朱益敏主任介绍说:“每个工作日我们都会指派一名专职律师和中心工作人员前往惠民窗口进行服务,对每例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都规定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对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老人和残疾人采取上门服务和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受援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惠民中心真正惠民。” 据了解,自2002年我市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来,已在市、县两级建立法律援助中心8个,在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以及村镇、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1个,登记在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达到了686人。同时,在各县(市、区)均开通了法律援助热线,使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在全市得以初步建立。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作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但加大了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力度,还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社会志愿者参加援助工作,使尽可能多的困难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仅今年8月达州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法律援助惠民窗口就已为来访群众代书法律文书19份,接受法律援助申请4件。 让穷人打得起官司 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普遍增强,涉及国有企业职工权益、劳动者权利的诉讼纠纷以及涉及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农民工维权、房屋买卖、物业管理、消费纠纷进一步增多。为让穷人打得起官司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我市各级法院建立起了维权联动机制,加强了与行政部门的联系。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对特困企业、破产企业、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切实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减、缓交诉讼费、执行费。尝试扩大司法援助范围,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对病、残、老、幼或群体性诉讼的群众,实施司法援助。 “打官司不是最终目的,只有将事情既合情合理,又符合法律规则地解决好,让当事人双方满意才是我们办案的终结所在。”对此,在实际办案中,为降低当事人的费用支出,全市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诉讼调解从民商事拓宽到刑事、行政和执行,把立案调解、庭前调解作为案件开庭审理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发挥重要作用,事事、处处、时时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上半年,我市法院一审调解结案达2340件,调解率为56%,高于全省平均调解率3个百分点。 司法惠民深入民心 “司法救助行动使我们荒芜了多年的土地得到了复耕,这条‘绿色通道’真是暖人心啊!”渠县天星镇文星村的27户村民由于土地承包纠纷和当地村民毛某、王某打起了官司。由于毛某和王某未能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约,由此导致了群体性上访。得知情况后,渠县天星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向他们伸出了援助之手,通过与镇信访办、农业站、村委会协调,很快平息了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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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9-6 11:3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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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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