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练友全 陈太祥 记者 刘礼全) 近日,大竹县教育局为严肃招生纪律,杜绝买卖生源现象发生,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四不准”,以规范全县招生秩序。一是不准县内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接洽未经县教育局允许的招生学校和工作人员(包括县外和县内的各职业学校);二是不准各送生学校带领学生到任何职业学校进行参观、考察和学习等活动;三是不准教育工作者(包括离退休教育工作者)私自向招生学校和个人提供学生花名册等相关学生信息;四是不准教育工作者向中职学校出卖生源,索取钱物和回扣等。对违反规定的学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学校校长或分管领导必须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学校校长降职,综合目标考核降级,示范学校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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