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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南外“8·9”坍塌事故重罚两责任单位各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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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黄江涛) 近日,发生在今年8月9日达县南外镇叶家湾社区美嘉阳光景苑“8·9”坍塌较大伤亡事故调查完结,负有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受到罚款和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8月9日下午,达县三鑫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员李明银与四名民工到叶家湾社区安置房工地准备进行爆破施工作业时,作业点上方10余米处陈旧性页岩突然垮塌,直接砸向正在施工作业的民工,酿成较大安全事故,致使两名民工当场死亡,两名民工受重伤,其中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同时成立了了“8·9”事故调查组,依法展开事故调查。 经过调查,调查组得出结论,施工作业现场的危岩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突出,爆破作业人员李明银安全防范意识差,违章指挥,违规冒险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组认为,达县南外镇“8·9”较大建设伤亡事故暴露出了达县相关部门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力的问题。“8·9”较大建设伤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为此,调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建议市人民政府对达县三鑫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达县叶家湾建设服务公司依法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李明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1月16日上午,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查同意了调查组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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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19 8: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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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石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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