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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群众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标管理和督察督办、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五项机制,切实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省同时还选择成都、乐山、南充、宜宾、达州5市及什邡市、巴中市巴州区、富顺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试点。 根据《意见》,我省将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凡重要改革方案的出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要注意前后政策衔接。同时,依法规范施政行为,改进政务服务,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市(州)党委、政府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每周不少于一天;县(市、区)党委、政府实行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保证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县级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或参与值班;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应达到100%。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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