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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卓今年29岁,中共党员,是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的一名协警。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
当“临时爸爸” “站马路”是徐卓参加交警工作后的第一课,这一站就是6年多。“站马路不仅是维护交通秩序,还是接触人民群众的窗口。”徐卓以真情实感对待人民群众,乐此不疲地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 2000年冬季的一天,一个大约7岁的小男孩不知所措地站在车流如潮的路口,正在上班的徐卓见此情况后,立即把男孩牵到自己的岗亭里,还给他买了盒饭,一边逗他玩,一边耐心询问他的家庭住址。得知小男孩家住达县江阳乡的一个村子,徐卓便和同事一起骑着摩托,来回颠簸2个多小时,将小男孩送回了家。 洪水肆虐显英雄本色 达州人至今仍对2004年的“9·3”洪灾记忆犹新,当那场特大洪水即将漫过达城街道的时候,在家休息的徐卓急忙向邻居借了一辆车,赶到中队与同事们一起指挥疏导交通。在路口执勤的徐卓更是不顾个人安危,涉水帮助受灾群众抢运物资,转移受灾群众,冒险救出被洪水围困的两名群众和两名小孩。 在洪水向一家储蓄所逼近的紧急关头,徐卓和两位同事一道,头顶钱箱涉入齐胸深的洪水中,绕道近1公里的路程,将20万元巨款安全送到银行大楼内。当这笔巨款被安全转移到目的地时,他向邻居借的那辆车已被淹没在洪水中,严重受损。为此,徐卓还给邻居赔偿了1万元修理费。 为人家做事,自己赔钱。面对家人的埋怨和责备,自知“理亏”的徐卓总是幽默地向家人解释道:“谁让我的运气好呢,中国最大的洪水和达州最大的洪水先后都被我遇见了。”——这并不是徐卓第一次参加抗洪抢险,1998年,在部队服役期间,徐卓参加了“长江抗洪抢险”,并因表现突出被部队授予嘉奖。 明察秋毫屡破要案 2005年,徐卓来到工作更为辛苦的特勤中队,成天与交通事故打交道。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徐卓同样屡创佳绩,受到了大队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今年1月,达县一乡镇发生了一起乘车人从三轮摩托车上坠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驾车逃逸,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痕迹和物证,侦破难度很大。面对死者亲属的企盼,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徐卓等专案组成员连夜赶到案发地,在走访中,徐卓对来自不同方面的线索进行认真排查,确定了侦查方向,取得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和证据。专案小组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嫌疑人进行询问,但此人一昧狡辩,拒不承认。经过10个昼夜的连续奋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侦察取证和政策教育,在大量事实面前,此人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实。 据统计:自从徐卓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以来,由他参与处理的事故有1000余起,交通刑事案件20余起,破获逃逸事故6起,参与网上追逃3起,查获犯罪嫌疑人3人,办理行政拘留案件9起。经他参与办理的交通案件,无一起错案、冤案和违反执法程序的案件,体现了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无悔的选择 从事交警工作看上去很威风、很潇洒,但他们背后付出的艰辛和汗水却鲜为人知。2006年,徐卓在夜间值班处理事故现场时,就曾经两次被酗酒的驾驶员和当事人打伤。 2004年4月,刚结婚的徐卓正准备带着新婚妻子利用自己的婚假和“五一”大假到外地休假,但因五一“黄金周”任务重,徐卓主动放弃休假回到岗位加班。为这事,妻子虽然有些埋怨,但心里还是很理解自己的丈夫,因为她深知万家团圆的日子也正是警察最繁忙的日子。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但徐卓总是说,“我选择了这番事业,就要好好干下去,我无悔我的选择”。
(记者 黄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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