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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赚“奥运”钱 不料“翻了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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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 (刘元均 杨均 记者 楚亮)随着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渠县工商局加大了对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力度。在专项检查中,一举查获两起未经权利人许可,销售印有奥林匹克标志的T恤衫的案件,分别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元。 近日,工商执法人员在渠江镇胜利街、八一街检查发现,两个服装门市的当事人王某、黄某某正在以每件15元的价格叫卖奥运T恤衫,T恤衫上标注有“Bei jing 2008”、“奥运徽记”、“奥运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执法人员调查得知,两当事人都提供不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证明。两当事人声称看到奥运T恤衫热销,就从成都某服装批发市场以每件几元的低价购进上述T恤衫300件和580件,本想趁奥运热赚一笔,不料却“翻了船”。 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渠县工商局遂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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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7-15 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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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黄诗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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