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欧迪勇) “感谢你们维护了我的正当权利”,近日,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来了两位女“客人”,感谢劳动部门维护了她们的正当权利,让她们收到了双倍的工资支付。这也是自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市劳动部门处理的首例“双倍工资支付”劳动违法案件。 据了解,今年1月中旬,渠县人黄某、蒋某应聘来到渠县一超市上班,双方约定,超市每月向两人分别支付工资550元另加提成收入。在超市上了两个月班后,直到3月下旬,超市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与黄某和蒋某签订劳动合同。无奈之下,两人于是来到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超市向她们支付双倍的工资。 接到劳动者投诉后,监察大队队长李福章当即与超市负责人联系,并给他们宣讲了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超市在听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后,表示愿意接受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并当即支付了黄某和蒋某的两倍工资,同时表示,立即补签黄某和蒋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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