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搞不懂监控录像 业主获赔200元
达州传媒网消息(刘合三 刘生龙 记者 黄利春) 4月7日,晚报报道了翁某的自行车在小区内被盗,要求物管赔偿未成一事。17日,经达县南外工商所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4月7日下午,该所消协工作人员通知清晨丽苑的物管负责人到南外工商所接受调查。8日上午,物管工作人员杨某来到南外消协办公室,但当天调解不成功,双方不欢而散。4月17日,消协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物业公司补偿翁某自行车被盗损失费200元,翁某服从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24 8:27:00 ]
(本站编辑:廖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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